近日,林甸县农户毕先生向大庆晚报反映,他花1900元购买的玉米收割机配件无法正常使用,找商家和厂家退货均遭拒绝。
一个月前,毕先生在林甸县一家农机具商店购买了玉米收割机配件——“龙雨”牌二次拉径排杂器,可配件刚安装就无法正常运行。

“农活耽误不起,发现问题后,我立刻联系商家和厂家,希望尽快解决。”毕先生说,厂家补发了配件,可新配件安装后依旧无法使用。
更意外的是,他发现周边不少农户买的同品牌同款配件均存在无法适配的问题。

毕先生多次找商家退货遭拒,对方的理由是“收割机其他部件配合不当”,不承认配件质量问题;他又联系了厂家,厂家出示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宣称配件有“产品合同证”,同样拒绝退货。
“1900元买个废品,太坑人了!”毕先生满是委屈。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农机具商店经营者,对方称该配件销量良好,此前没有类似投诉,坚称问题源于收割机与配件匹配度不足,与质量无关。
对此,厂家负责人也强调产品有专利认证,质量没有问题。
记者仔细查看了产品合格证,发现所谓的“合格证”内容极其简单,顶部标有“合格证”字样,下方为生产企业名称及“检验员”字样,无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编号等关键信息。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农机配件出厂时必须随附正规产品合格证,核心信息缺一不可,毕先生所买配件的“合格证”显然缺少这些信息。
对此,毕先生认为,他这款二次拉径排杂器的合格证“不合格”,且购买时,商家也没有提供其他任何合格证明。
11月28日,市消协就此事表示,此类情况可向商家属地市监局投诉举报。
林甸县消协称已接到投诉,已联系商家要求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材料,目前商家正与厂家沟通。
目前,毕先生仍在维权,希望尽快拿到退款,希望商家和厂家正视问题,承担起应尽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