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昊/漫画 东南网3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记者 徐丰) “升级版”、“冠军版”、“领袖版”,在车行买车,同一款车,都常会碰到不同配置版本。然而有些升级版的汽车配件,并非全部原厂生产,而是经销商自行改装或加装新设备。福州苏先生就碰到这样的事儿,目前省消委会已介入调查并处理。 加装配件只能4S店保修 据苏先生介绍,2013年6月10日下午,他到福州华骏雪佛兰4S店(福建华骏天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看中一款上海通车汽车公司生产的科鲁兹汽车。销售人员林某拿着上海通用公司版权的宣传彩页,向他推荐科鲁兹1.6MT冠军版,说较普通版本,多了导航、一键启动、LED日行灯等新设备,出厂价13.99万元。 他现场交了定金并签订汽车销售合同。6月29日,苏先生去验车,发现宣传页上所称导航等设备都没有,销售人员称要后期安装,都是原厂配件,可享受厂商整车保修。7月5日,他前往该4S店提车,验车过程发现加装的氙气大灯品牌为宝莲灯,林某解释说此灯为厂商指定,他就提了车。 然而,提车后仅一周,他便发现车子左前大灯不亮。7月14日他前往华骏雪佛兰4S店,维修不到20分钟,维修人员告诉已更换零部件。维修中,苏先生和维修人员交谈才知道,导航、一键启动、大灯等设备都是属于该店精品加装,不属于原厂件,仅保修一年,不属于整车保修范围。他立刻联系销售人员林某,她也承认属于精品加装,但可以在店内保修。 “冠军版”车型厂家没生产 之后苏先生联系上海通用客服400-820-1912咨询,对方称根本没有生产“冠军版”车型,所谓“冠军版”,是经销商自行采购加装,冠上“冠军版”的名头,宣传彩页也是经销商自行印制的。 由于担心加装设备影响车辆行驶安全,苏先生要求该店将这些加装配件拆除,退货,并赔偿损失。对此,华骏天元汽车公司答复称,能确保给加装配件1年的保修期,由于消费者车辆加装配件非原车配件,不在保险范围内。无奈之下,他向省消委会投诉。 省消委会汽车专业委员会专家提出,汽车是一种特殊商品,经销商不得在未经本人许可、未按照厂家的标准条件下,非法改装并销售未在汽车生产目录中的汽车产品。涉嫌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福建省汽车产品质量检测站站长唐庆周指出,法律规定前照灯不得擅自改装,将原车前照灯改成氙气大灯也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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