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12月18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南瑞昕实业有限公司认为有利可图,购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商品,结果被罚款5000元;徐某丽、王某来、林某亮、何某君因在海口市金鹿工业园无照经营,分别被罚款500元。
认为有利可图,海南瑞昕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侵权手机配件,被罚5000元
11月2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接到举报线索后,进行检查,发现海南瑞昕实业有限公司人在店内摆售着“oppo”、“vivo”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数据线、充电器等电子产品,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物品均为假冒产品。
经执法人员调查,11月25日左右,有一名推销员到海南瑞昕实业有限公司的店内推销“oppo”、“vivo”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数据线、充电器等产品,海南瑞昕实业有限公司感觉价格比较便宜,认为有利可图,便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了这批涉嫌侵权的电子产品,尚未销售便被执法人员查获。经鉴定,上述产品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商品。侵权手机配件合计3604元。
据介绍,12月1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依法责令海南瑞昕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海南瑞昕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没收侵权的商品、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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